摘 要: | 2015年初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正式颁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我国互联网电脑及手机移动端的用户规模已经达到6.49亿人。随着互联网络用户的飞速增长,涉及著作权的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加。而我国法院受理案件的统计报告则显示,截止至2013年,在我国法院所受理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中,互联网络著作权纠纷的案件比例达到了惊人的50%。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互联网络侵权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在10亿元左右。伴随着互联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的媒体也迈入了"3.0自媒体时代"即"普众媒体时代"。也掀起了信息接收者与信息发布者角色混同的这一新兴媒体时代的序幕。本文着重于新阶段不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所提供服务的种类分析其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方式以及责任的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