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善国有流通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评价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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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慧莉.论完善国有流通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评价体系[J].当代审计,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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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慧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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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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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查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因此,审计机关对企业进行审计,必须作出审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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