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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问题笔谈
摘    要:企业名称是使企业人格特定化并区别于其他民事主体的标记,具有唯一性、特定性、排他性的特点。因其表明了企业的性质、法律地位及地域,故除区别的作用外,还有方便经营特别是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企业名称权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所谓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对其依法取得的名称享有的独占和排他的权利。对其法律性质历来众说纷纭,主要有姓名权说、人格权说、财产权说、工业产权说、人身权说、人身权兼财产权说等。无论如何,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关注企业名称权的有效保护,在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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