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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国家能源保护税的建议
引用本文:代静心 ,刘利.开征国家能源保护税的建议[J].煤炭经济研究,1989(11).
作者姓名:代静心  刘利
摘    要:鉴于目前煤炭资源浪费严重的情况,我们认为,开征国家能源保护税是阻止资源破坏和浪费的可行办法。一、开征的范围、征收对象、征收率征收范围:凡是按我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的统配及地方国营、集体、乡镇和个体煤矿,都属于缴纳国家能源保护税的范围。征收对象:以统配、地方国营、集体、乡镇和个体煤矿当年缴纳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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