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要求是不是太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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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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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联律师事务所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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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背景:2003年黄先生购买了位于滨江一套130平方的住宅楼,总价50多万元,该房于2005年年底交付,交付时未办理三证。当时房产商允诺,将在三个月办出三证。2005年年底,黄先生将该房出售给张先生,双方于今年2月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双方商定,张先生在签订购房协议书当日付给黄先生10万元作为定金,其余房款待黄先生办出三证后十天内甲乙双方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待该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三天内付清。协议写明,在房子三证没有办出前,黄先生不得向张先生索取其他费用。双方同时约定,如果黄先生违反协议,不能把房子卖给张先生,黄先生须归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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