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照片作证据没能打赢物业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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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志林.以照片作证据没能打赢物业官司[J].现代经济,2006(7):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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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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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城市新型住宅小区的迅猛发展,与业主有关的物业纠纷官司也越来越多,尤其以不满物业服务质量,不交物业费的案件最为典型。而在这些案件中,本来觉得理直气壮的业主却频繁遭遇败诉。案件回放:业主拖欠物业费被告上法庭沈阳市大东区小什字街某花园小区6号楼业主王某因拖欠物业费1,373元,于2005年10月被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法庭上,物业公司向被告王某索要拖欠的物业费,而业主王某当场拿出了自己用相机拍摄的反映小区内脏、乱、差内容的27张照片,以此作为小区保洁、保安服务不到位的证据以及用于主张自己不交物业费的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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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 官司 证据 照片 服务质量 住宅小区 案件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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