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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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军,卫聪玲.论知识产权精神损害赔偿[J].生产力研究,2006(5):105-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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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军 卫聪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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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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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识产权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本文结合民事基本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经分析认为精神损害赔偿一般限于对人身权的损害赔偿,知识产权包含人身权,所以侵害知识产权必然存在精神损害赔偿,而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必须把握相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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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精神损害 赔偿 |
文章编号: | 1004-2768(2006)05-0105-02 |
收稿时间: | 2005-09-08 |
修稿时间: | 2005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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