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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审计的防腐反腐功能
引用本文:梅丹,田文明.论国家审计的防腐反腐功能[J].财会学习,2015(6):43-45.
作者姓名:梅丹  田文明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天津市201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防腐反腐被提上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持续以高压姿态打击腐败已成为我党新时期的坚定选择。与纪检监察机构和司法机关相比,国家审计具有监督日常化、专业性及掌握多行业信息等优势,国家审计机关在防范和发现贪腐行为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过去30年,中国审计机关在国际上率先开展了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累计审计领导干部近50万名,移送违法违规事项和犯罪案件线索4.2万条,审计部门通过审计发现了包括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在内的很多大案要案线索;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过程中,国家审计发挥了威慑和反腐败的巨大作用,其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直接帮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为国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对腐败分子给予严惩。着眼于当前防腐反腐形势,国家审计要继续加大审计力度,巩固现有审计成果;同时要针对国家审计的局限性开展制度创新,确保国家审计更好地发挥防腐反腐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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