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交通规费征稽处落实“双实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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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中华.濮阳市交通规费征稽处落实“双实名制”[J].交通企业管理,2008,23(7):7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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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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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范县交通规费征稽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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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河南省交通厅征稽处的有关要求,濮阳市交通规费征稽人员2007年12月实现了交通规费征稽人员“双实名制。”其目的是为加强交通规费征稽人员的编制管理,保证工资核算与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防止超编、混编、混岗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确保在编征稽人员的利益,调动征收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征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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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规费征稽处 实名制 濮阳市 河南省交通厅 征收工作 编制管理 工资核算 及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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