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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交通规费征稽处落实“双实名制”
引用本文:曹中华.濮阳市交通规费征稽处落实“双实名制”[J].交通企业管理,2008,23(7):76-76.
作者姓名:曹中华
作者单位:河南省范县交通规费征稽所
摘    要:根据河南省交通厅征稽处的有关要求,濮阳市交通规费征稽人员2007年12月实现了交通规费征稽人员“双实名制。”其目的是为加强交通规费征稽人员的编制管理,保证工资核算与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防止超编、混编、混岗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确保在编征稽人员的利益,调动征收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征收行为。

关 键 词:交通规费征稽处  实名制  濮阳市  河南省交通厅  征收工作  编制管理  工资核算  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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