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绑大陆商品广告 松绑不了大陆品牌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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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国基.松绑大陆商品广告 松绑不了大陆品牌形象[J].市场观察广告主,2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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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国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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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传媒大学商务品牌战略研究所首席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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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中国国民党“立委”黄义交提案修法“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4条修正草案”,3月20日通过台湾“立法院会”一读后付委审查。我们估计这个修正案应该可以顺利获得通过,南此,大陆商品及服务业广告松绑,不必再经台当局“陆委会”程序审查,回归到常态性。也就是说,以后中国自主品牌的商品及服务业可以不必打“擦边球”,就能够光明正大地在台湾各种大众传播媒体上发布广告,甚至大陆企业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台湾进行各种线上和线下的营销传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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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品广告 大陆地区 品牌形象 台湾地区 中国国民党 《经济日报》 大众传播媒体 营销传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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