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的认定是本案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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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峥嵘.违法事实的认定是本案关键[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11):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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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峥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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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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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0月9日,江苏省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举报,反映某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工业甲酸,要求查处。接报后,我稽查支队立即安排执法小组于10月11日对该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公司很快对举报的内容表示认可,并如实提供了2007年4月至10月生产销售工业甲酸情况统计表。局案审会研究后,认为该公司2。07年4月至{0月销售的工业甲酸全部是违法产品,于2008年5月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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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法 质量技术监督局 工业甲酸 生产销售 生产许可证 专项检查 行政处罚 泰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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