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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3]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摘    要: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已印发给你们。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认真清理限制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不合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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