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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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我厅制定了《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建立一支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是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维护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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