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注册商标:在宽限期内还受法律保护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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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编辑同志:我是一家内衣的厂长。我厂于1990年11月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双亭"注册商标,有效期限为10年。2000年底,我厂因企业改制,忽视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满前没有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我厂于2001年4月份,在注册商标期满后的6个月宽展期内,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最近,我厂发现本地一家个体针织制表在同类产品上使用"双亭"字样。我找其交涉,说明我厂已向国家商标局申请续展注册的情况,要求其停止使用"双亭"字样,但遭到拒绝,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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