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景德镇市中心支局:运用电话传真询证方式 防止非法对外转移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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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岩,田慧萍,刘永军.江西省景德镇市中心支局:运用电话传真询证方式 防止非法对外转移财产[J].中国外汇管理,2006(1):11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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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岩 田慧萍 刘永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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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要求,从审核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时,能更有力地验证其真实性出发,主动与当地税务机关(国税与地税)联系,商定在外汇管理部门与税务机关未建立电子信息交换制度之前,运用电话传真方式,对由税务机关(国税或地税)开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进行询证与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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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财产 中心支局 景德镇市 传真 电话 对外 江西省 国家外汇管理局 完税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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