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作者单位:;1.财政部;2.国家税务总局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0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特派员办事处  申报纳税  国务院办公厅  纳税人  通知  期限  节假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