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完善首问赔偿先付制度 保护消费者权益
摘    要:3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

关 键 词:消费者权益  消费环节  权益受损  国家工商总局  维权成本  撤场  网络交易平台  政府部门监管  场地出租  举证倒置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