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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法律保护研究
引用本文:林怀满,;奚金才.农村离婚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法律保护研究[J].特区经济,2014(7):143-147.
作者姓名:林怀满  ;奚金才
作者单位:[1]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昆明650106; [2]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云南昆明650000
摘    要:农村妇女属于弱势群体,她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离婚时更加容易受到侵害。结婚后妇女在夫家所分配到的承包地,因婚姻的终结、户口的迁移,其相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难免受到影响。虽然有关法律已对这方面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妇女离婚后,由于社会偏见、风俗习惯、势单力薄以及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往往无力依法维护自己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使得农村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在不同程度上遭受侵害。本文通过对农村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法律保护现状的分析,从农村离婚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易受侵害的几个方面着手,找出问题的原因所在,并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更好的保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关 键 词:农村离婚妇女  土地承包经营权  侵害  保护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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