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投保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找谁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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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四川内江消费者肖某到本村一家商店购买了外包装上标有“本产品由某保险公司提供产品责任险”的减肥茶。他按照减肥茶的说明书服用,服用至第二星期时,全身皮肤红肿、奇痒。到医院治疗诊断为药物性过敏,花去医疗费2371元。事情发生后,肖某即到商店交涉,要求兑现外包装上承诺的保险赔偿。商家负责人却告诉他:该商品厂家已办理了保险,出了问题与厂家和商店都没有关系了,你可直接到保险公司索赔那么,消费者买了投保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该找谁索赔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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