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地方金融作为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起着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会在我国金融领域中引发不稳定因素,滋生金融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地方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我国当前的"一行三会"垂直监管模式,容易出现中央政府监管难以到位的"盲区"或"真空",在地方性、小微金融监管方面,监管主体责权不清,经济政策各异,碎片化倾向明显,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金融体系日益复杂化和业务交叉化,很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本文研究央—地金融监管合作问题、考察央—地金融监管合作模式的内在运行机理,进一步丰富发展金融监管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