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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正《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印发为进一步规范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国家能源局对原电监会《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电监资质2012]47号)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印发了《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规2021]33号)。《办法》在总体结构上未作大调整,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将实施主体由电监会、电力监管机构等修改为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二是明确国家能源局与各派出机构在电力业务许可的撤回、撤销及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方面的职责界面,即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可以做出撤回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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