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治理费制度——兼论《水法》及相关法律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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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金海.水污染治理费制度——兼论《水法》及相关法律的修改[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4(4):5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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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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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公共教学部,湖南岳阳4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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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事实证明,"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的运行,无法遏制水污染恶化局面,必须创新控制与治理水污染的制度(体制机制)。建立水污染治理费制度,真正确立"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原则,通过经济手段(杠杆),培育水污染治理市场,控制水污染行为。建立水污染控制与治理(防治)的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制度(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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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污染 排污收费制度 水污染治理费制度 控制与治理 政府调控 市场调节 《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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