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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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的通知[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2(6):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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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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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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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从2012年起要加快推进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等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认真总结借鉴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经验和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经验,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1]9号)要求,切实推进化债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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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村债务 清理化解 税费 农村综合改革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 试点经验 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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