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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直报怨”的客观现实性
引用本文:龙迎伟.论“以直报怨”的客观现实性[J].江南论坛,2006(9):45-47.
作者姓名:龙迎伟
作者单位:湖南工业大学
摘    要:对待坏人抑或是不道德的行为,人们通常面临三种选择:一是“以怨报怨”.也叫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不守信用.我也不守信用;你欺骗我,我也欺骗你。用这种方法来教训那些办坏事或破坏规则的人.他们吸取了教训或许会改辕易辙:二是“以德报怨”。你对我搞阴谋诡计,我仍旧对你友好。基督说,如果有人打你的左脸,你应把右脸也让他打,用这种胸怀和博爱去感化对方,让坏人也能变为好人;三是“以直报怨”。用正直的方式对待破坏规则的人和干坏事的人,要直率地告诉对方,你什么地方错了。比如,出租车司机多收费,“以怨报怨”就是拒绝付款;“以德报怨”就是再给他一笔小费;“以直报怨”则仍按规定付款,但要告诉对方他犯了规,以后改正。

关 键 词:“以直报怨”  客观现实性  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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