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地市级区域范围内房屋权属管理水平的现实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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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管建平.提升地市级区域范围内房屋权属管理水平的现实途径[J].中国房地产,2008(5):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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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管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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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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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确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管理工作。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地级市都设区,管辖区域相对较大,加上前几年撤县建区、建设开发区等原因,地级市的管辖范围进一步扩大。因此在房屋权属管理工作中,委托下辖区房管部门的登记机构(下称受托机构)进行房屋权属管理成为国内许多地级市的房屋权属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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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属管理 房屋 地市级 地方人民政府 管理工作 管辖范围 登记机构 地级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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