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使用“国美”商标作为企业字号被认定侵权
作者姓名:钱翠华
作者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摘    要:原告: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国美置业代理有限公司案由: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

关 键 词: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商标专用权  企业字号  侵权  深圳市  原告  被告  纠纷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