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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债务重组中“以资产清偿债务”的处理方法及纳税调整的思考
引用本文:杨尚军,刘培强.对债务重组中“以资产清偿债务”的处理方法及纳税调整的思考[J].商业会计,2007(1):35-36.
作者姓名:杨尚军  刘培强
作者单位:徐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江苏省沛县职教中心
摘    要:由于原债务重组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依据、立场和目的不同,因此在具体处理上存在着一些差异,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出台,大大减少了会计处理与税务之间的差异,简化了债务重组业务的纳税调整,这无疑给税务人员和企业会计人员带来了方便。笔者主要对新旧债务重组准则中“以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的具体方法谈谈个人的看法。

关 键 词:《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资产清偿债务  纳税调整  债务重组准则  国家税务总局  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  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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