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违法主体丧失行为能力该如何处罚
引用本文:钟才奎.违法主体丧失行为能力该如何处罚[J].标准计量与质量(广西),2003(8):40-40.
作者姓名:钟才奎
摘    要:2002年10月8日,T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群众举报称:T县城郊一出租民房内有人正在加工销售有毒腐竹、接到举报后,该局马上派出执法人员到该加工作坊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二口大锅子就架在养有20多头肥猪的猪栏旁,污水横流、苍蝇乱飞、卫生条件极差,该作坊主杨某请了两个帮工,检查人员进门时,其中一位女帮工正往锅里加入吊白块(甲醛次硫酸钠,它可增白食品,但会伤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绝不允许加入食品中)。

关 键 词:违法主体  行为能力  处罚方式  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