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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摘    要:编者按今年7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40号国务院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定于200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管理条例总结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20多年来的宝贵经验,不仅确立了食品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金融安全、通讯安全、劳动安全、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等多个方面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范围,明确了生产许可证工作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还规范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调整范围、实施主体、发证程序、许可条例等各个方面和环节的相应内容,对简化生产许可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提供优质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实施生产许可的法律责任和强化监督做出了详细规定.其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的生产许可证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也将对我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新条例的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学习参考.

关 键 词:生产许可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业产品  管理条例  国务院总理  国务院令  食品安全  财产安全  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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