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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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敏.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J].商业研究,1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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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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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私营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政策。宪法修正案中指出: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本文围绕有关私营经济的若干问题进行论述,意在澄清人们的一些模糊认识。 什么是私营企业?我国现阶段的私营经济和过渡时期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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