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缴存款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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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晓平.财政缴存款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吉林金融研究,2009(11):7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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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晓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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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吉林四平1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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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财政缴存款业务管理的基本规定
金融机构财政缴存款是人民银行重要的资金来源,是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关于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通知》(银发1998]118号)中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代办的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金库存款和代理发行国债款项等财政存款是中央银行的资金来源,应全额就地划缴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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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存款准备金制度 财政存款 业务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银行 资金来源 金融机构 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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