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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请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实施了哪些改革?根据《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2号)附件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第二中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对“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改革后,企业开展报关经营活动应持有营业执照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同时,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并办理备案手续,并取消许可证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关 键 词:企业注册登记  企业登记注册  自由贸易试验区  备案手续  营业执照  报关  证照  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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