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多元化的海关税收担保方式,海关总署和银保监会于2018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公告,决走自2018年11月4日起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开展以《关税保证保险单》(以下简称“保单”)作为税款担保的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一年多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49年12月底,共有2776家企业参与试点,购买保单28710份,保险金额1211.75亿元,担保税款1734.9亿元。关税保证保险在降低企业担保成本、提升口岸通关效率等方面的成效逐步显现。为使更多的进出口企业能够深入了解海关这项改革举措并参与其中,使关税保证保险的改革红利和制度优势能够更加充分地得以释放,本文将就关税保证保险有关重点问题进行说明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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