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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你有吗?
摘    要:我司进口汽车零部件,已获得免办证明,在哪补录信息?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7号(关于对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试点实施“先声明后验证”便利化措施的公告)第二中规定,企业在获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应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补录信息。

关 键 词:强制性产品认证  便利化  中国国际贸易  试点实施  互联网  补录  单一窗口  进口汽车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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