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以2009年-2019年30个省(市、自治区)数据为基础,以双固定面板模型为基准回归,利用调节效应模型和门槛效应模型,对政府引导基金、地方财政差异和区域创新水平三者之间的作用机制进行探讨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总体上政府引导基金有效提高了区域创新水平且地方财政差异在政府引导基金对区域创新水平的影响中具有正向调节效应,随着地方财政自给能力或政府创新偏好的增强,政府引导基金提升区域创新水平的力度也会增强;(2)该正向调节效应存在区域异质性,财政自给能力的调节效应在东中部不显著,在西部显著,政府创新偏好在东部显著,在中西部不显著;(3)该正向调节效应具有非线性特征,地方财政自给能力和政府创新偏好各自存在单门槛效应,只有二者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能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区域创新推动作用.同时,还发现位于引导基金高创新效用区间的省份大都集中在东部,少数在中部,政府引导基金没有改善区域创新极化发展现状.对此,本文提出要因地制宜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区域创新推动作用、完善财政科技支出转移支付及加强财政与其他部门的协同性等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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