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B股应当谨慎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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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鹏.投资B股应当谨慎行事[J].甘肃金融,2001(6):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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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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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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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2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宣布,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持有的外汇开立B股账户,交易B股股票.从2月20日开始,我省证券经营机构、商业银行开户、询问的投资者骤然增多,不少地方出现了久违的"排大队"场景,我们强烈地感受到这股前所未有的B股冲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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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B股 中国 投资风险 股票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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