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股犯罪的认定问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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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学东.涉股犯罪的认定问领[J].珠江经济,19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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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学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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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迄今为止,深沪股票市场交易网点已遍布全国许多大中小城市,股民数量更是以几何级数的成倍增加,与此同时,司法机关查处的涉股犯罪案件也成倍增加。从目前发现的主要犯罪形式看,主要有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泄露国家机密、玩忽职守等犯罪。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股票市场的复杂性,以及股票这一有价证券作为财产性利益的特殊性,加上交易系统的中间环节使股票作为财产的获得一般财产的是有明显不同,使涉股犯罪在认定时存在诸多分歧,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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