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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构建模式
引用本文:于大伟.论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构建模式[J].经济论坛,2006(11):117-118.
作者姓名:于大伟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一、循环经济立法的国际国内实践 1.西方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立法的经验。目前世界上循环经济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当数日本。日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一部基本法,即《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以基本法形式出现,为世界循环经济立法之首创。第二层次是两部综合法律,即《废弃物处理及清洁法》和《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第三层是循环经济专项法,即《容器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法》、《建筑材料循环法》、《可循环性食品资源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化学物质排出管理促进法》和《特种家用机器循环法》等。

关 键 词:循环社会  经济立法  构建模式  西方发达国家  法律法规体系  资源有效利用  废弃物处理  循环法  基本法  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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