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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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启源.试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J].经济研究导刊,2012(21):213-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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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启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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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夏津县委党校,山东夏津,25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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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指导,立足中国国情,在认真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成功经验,科学借鉴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司法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具有无可比拟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当前中国的司法制度还存在司法地方化、司法腐败、司法程序不规范、司法监督机制不完善、“执行难”等问题,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对于我们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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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司法制度 依法治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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