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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旬匡計的做法为什么要改变?
作者姓名:張邦鉅
摘    要:人民銀行总行于6月中旬發出指示,决定各省、市分行的现金收支匡計工作,自7月份起由原来的按旬匡計,改变为按月分旬匡計(省、市分行以下是否改变,由省、市分行决定)。我想簡單地說明一下为什么要这样改变、原来的做法起到了哪些作用、它有什么缺点、改为按月分旬匡計又有什么好处。 發行——現金調剂办法的优越性主要是通过現金收支匡计表現出来的。几年来分旬現金收支匡計工作起了它应有的作用:首先是通过它便于总行統一集中掌握貨幣發行。統一集中掌握貨幣發行包括兩个方面,一方面是各地銀行必須把从市場回籠的貨幣中超过業务庫存限額的部分繳入發行基金保管庫,逐級集中划轉总行,不得动用;另方面,各地銀行的業务庫存不足应付市場需要时,必须事先匡計請領,由总行逐級签發出庫命令,憑以向發行基金保管庫領取现金。这样总行就集中掌握了入庫和出庫兩个方面,前者是通过發行業务制度来保証执行的,后者是通过分旬现金收支匡計来貫徹实现的。其次是通过分旬现金收支匡計,把現金出納計划和現金調撥工作結合起来。由于分旬现金收支匡计是根据現金出納計划的进度来編制的,并且根据其中的收支項目和收支时間来計算請領額,这样它就把現金出納计划和现金調撥工作連結在一起,一方面起到了長計划、短安排和具体组織計划执行的作用;另方面加强了现金調撥的計划性,保証了現金供应。同时分旬现金收支匡計在实践中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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