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对下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开绿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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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运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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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荣昌县对上述从业者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重要一项是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者将享受收费优惠政策,涉及免交的行政行政事业性收费多达42项。据悉,从即日起该县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除国家限制的建筑、娱乐、网吧、桑拿、按摩等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注册登记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等诸多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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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下岗失业人员 收费优惠政策 限制 个体经营者 国家 工商部门 注册登记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下岗人员 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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