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是个多森林火灾的国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到1999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68.8万次,受害森林面积3855万公顷,烧死烧伤3.3万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元,对环境生态的破坏则难以用数字表达。党中央、国务院对森林防火工作十分重视,加强了领导,增加了投入,使森林防火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历史上最好成绩。但森林火灾属自然灾害的范畴,有其不可避免性。1988年1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森林防火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由此防火组织体系逐步完善,基础设旖建设得到加强,大大提高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但我国森林防火工作总体上还处于一个较低水平,预防上死看死守,扑救上人海战术,指挥上按老经验,手段原始落后,基础理论研究缺乏,各类火灾统计标准不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