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农机召回制度不可小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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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瑾熠.企业对农机召回制度不可小视[J].农机市场,2010(3):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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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瑾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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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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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是农机召回制度开始执行的第一年。2009年9月24日,国务院公布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农机缺陷产品召回的相关内容,规定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及时召回存在设计、制造等缺陷的农业机械产品。召回制度还规定,对投放市场的产品,发现由于当时不可预见的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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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召回制度 农机 缺陷产品召回 农业机械产品 企业 监督管理条例 机械安全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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