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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贿赂实体法规定的不足与完善
引用本文:张颖军,齐忠敏.我国商业贿赂实体法规定的不足与完善[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6(2):39-41.
作者姓名:张颖军  齐忠敏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目前,我国反商业贿赂的非刑事立法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和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局等就具体问题所做的司法和行政解释。其中实体法规定主要包括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认定和归责的规定。下面将对其中的问题进行评析

关 键 词:商业贿赂行为  法规  实体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反不正当竞争法》  《暂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工商局  刑事立法  行政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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