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付钱就不是消费者? 一颗小栗子“炸”出消费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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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月琴.没付钱就不是消费者? 一颗小栗子“炸”出消费争论[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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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月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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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海市消保委处理了一个因试吃刚出锅的栗子被炸伤,商家却以“没付钱就不是消费者”为由不愿赔偿的投诉。虽然只是一颗小小的栗子,却折射了一个消费盲点,也引出了一个关于消费者定义的争论。无独有偶,近来上海市消保委接到不少投诉,反映在试吃、试穿、试用或未进入实质性消费阶段,发生纠纷或人身伤害却得不到赔偿的。遭到商家拒绝的理由全部都是“未付钱就不算消费”。上海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对此明确表示,按照《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收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伤害,商家应该赔偿。顾客试吃栗子显然是得到允许,而商家允许试吃就是提供服务,已经进入购买阶段,应该按照《消法》予以赔偿。所以只要商家允许,任何“试用”阶段的消费都受到《消法》的保护。(胡月琴/摘)没付钱就不是消费者? 一颗小栗子“炸”出消费争论@胡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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