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健康保险会计准则与健康保险精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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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海,陈滔.论健康保险会计准则与健康保险精算[J].财会通讯,2006(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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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海 陈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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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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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其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及其他一些相关准则的出台也为规范保险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提供了新的标准。新会计准则指出,保险公司的各项准备金都应该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提取,这充分体现了保险精算在保险行业会计准则制定与执行中的重要作用。本文将从健康保险的角度出发,以健康保险准备金为重点介绍健康保险的相关会计准则和健康保险精算。一、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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