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前财产协议中遗产处理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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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晓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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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哈尔滨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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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社会婚姻价值观的变革,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各种契约得以普及,特别是第二次结婚的人群,大部分人二婚时都有各自的子女和财产,夫妻为避免婚后财产纠纷而订立婚前财产协议的很常见。有的婚前财产协议还进行了公证,夫妻在协议中不但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甚至还约定各方死后各自财产归各自子女继承,该约定后夫妻若未对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变更,也未再立遗嘱,那一方死后,生存的配偶还能否继承死者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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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前财产 遗产 处理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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