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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流通不意味马上上市出售
摘    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后,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国有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虽然获得了流通权,但并不意味着这些股份都会马上上市出售,其中为保证控股地位所必需的股份应继续持有。

关 键 词:上市公司 国有股 出售 流通 管理委员会 国有资产 国务院 负责人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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