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留置送达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引用本文:苑平,李喆.留置送达存在的问题及思考[J].活力,2011(3):86-86.
作者姓名:苑平  李喆
作者单位:依安县人民法院,依安,161500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规定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其中《民诉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对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作出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民诉意见》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对留置送达的适用又作了详细规定。

关 键 词:留置送达  审判实践  拒绝签收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