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送达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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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苑平,李喆.留置送达存在的问题及思考[J].活力,2011(3):8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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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苑平 李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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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依安县人民法院,依安,16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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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规定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其中《民诉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对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作出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民诉意见》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对留置送达的适用又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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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留置送达 审判实践 拒绝签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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