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悔 宜在冷静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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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耀光.反悔 宜在冷静期[J].上海保险,2003(4):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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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耀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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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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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常常有客户买了保险又反悔,保险单拿到手里没几天就要求退保。 如果反悔和退保发生在保险公司规定的十天“冷静期”(也有称作“犹豫期”)内,这事情倒也好办,你只要把保险单退还给公司,保险公司也就把你所交的保险费分文不少地还给你,也不用扣除什么费用,客户没有任何损失。但是如果你的反悔姗姗来迟,“犹豫”的时间长得超过了十天才来退保的话,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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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客户 退保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 “犹豫期”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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